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上海市市民迁户口带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书(模板如下,自己以A4纸撰写,打印后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授权书(转入地派出所提供现成表格)
4)加盖人才中心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下)
该信息页复印件由人才中心提供,领取该复印件须一下两份材料:
a)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b)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5)居住凭证(以下凭证,参照自身情况取得一项即可)
a)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备注:此项主要是针对租房的朋友,但是因为需要房东前去备案租赁合同,涉及到租金交税的问题,所以比较麻烦,并且随着租房地点的变更,需要及时迁移社区公共户口。
b)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c)居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d)长期居住国外的凭护照及复印件
e)长期居住外地的,凭外地居住证、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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