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劳动纠纷择期宣判的,具体要等多久并无明确规定,但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审结完毕,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一、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纠纷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2、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
3、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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