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临购物诈骗应该怎样妥善处理问题
1.向网站投诉。
2.在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面临购物诈骗处理收集哪些证据
1.交易记录:保存所有与交易有关的记录,如订单、付款信息、聊天记录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交易的存在和双方的沟通情况。
2.商品信息:收集商品的照片、描述、价格等信息,以证明商品的实际情况与卖家所描述的不符。
3.卖家信息:记录卖家的姓名、联系方式、店铺名称等信息,以便后续联系和投诉。
4.沟通记录:保存与卖家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电话、短信、邮件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协商和承诺。
5.物流信息:如果涉及到物流问题,需要保存物流公司的名称、运单号、物流轨迹等信息,以证明物流的情况。
6.鉴定报告: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并保存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商品的质量问题。
7.视频、音频证据: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有视频或音频记录,如通话录音、视频聊天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保存。
三、面临购物诈骗处理公安机关多久立案
购物诈骗报警后一般是7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n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n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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