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一旦公司出现股权制度改革,若国家在其中仍保持控股地位,那么其公司性质依旧属于国有企业范围之内,这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关于合资企业的定義,无论外来资本仅仅占据公司股权的百分之一也好,只要涉及到国外的资本,那就应当被视为合资企业。
这样的结构无法改变公司原本的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各大银行虽然都存在着外资入股的现象,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它们称之为中外合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全文4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