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开刀谁赔钱
根据无人身伤害事故侵权责任适用法律之民法典规定,当儿童在学校中遭受人身损害时,其责任应由学校或行为涉嫌侵害的第三方责任人共同承担。
在此情况下,如果学校未能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导致儿童受到损害,则须依照其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当第三方责任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使儿童在校内受伤害发生时,第三人将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若学校在整个过程中有犯错行为,那么它也应当对责任人所不能承担的那部分进行补充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孩子在幼儿园被打伤怎么处理
孩子在幼儿园被打伤的可以向打人者或者其监护人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可以向学校索赔。如果被打情况较严重的可以报警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开刀谁赔钱”,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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