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的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有代理或代表、贸易、合作、地理或其他关系而知道或应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
2、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在先权利的知名度或者其他因素;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的,应当考虑申请人商标的原创性;
4、被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名称的存在,因为它是一个公共资源的旅游景点名称,产地名称是知名的;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
6、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费、侵权赔偿金,或误导公众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恶意抢注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恶意抢注商标只要对方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东西,是会直接起诉对方让其赔偿自己的损失;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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