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合同一方不如约履行时,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义务人什么时候才能中止履行
如果先履行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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