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印花税是填含税还是不含税
印花税含税还是不含税需要是情况而定,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二、认缴制度下缴纳印花税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之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变为“实收资本”跟“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之后,“实收资本”跟“资本公积”两项比原先已贴花资金更大,就可将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税金就可以了;
(三)依照上述内容规定,投资者为实际投入的资会计上未计入“实收资本”跟“资本公积”科目,无需贴花,待实际投资时在行贴花纳税。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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