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后有下列救济方式: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受害人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怎么救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n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n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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