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分析对方证人在作证的时候,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作证时处于明显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药物麻醉状态,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一、欠条遗失后怎样让对方还钱
债主一旦将借条遗失,首先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到位,对借条遗失之事绝口不提,避免祸从口出。然后要求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债务人不同意重新签订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找证人作证,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并且属实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丢了借条的债主,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第三方证人必须要与双方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劳动关系证人有什么条件
一、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
二、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
三、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三、监察法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是否可以询问证人等
在监察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监察机关调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监察机关提供证言。证人是指知道监察机关所调查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询问活动要符合监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具体程序、要求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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