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没签书面的租赁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民法上的租房合同到期后合同还有效吗?
租房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继续租赁房屋的,合同无效;如果继续租赁房屋的,则视作签订了一个不定期租赁合同,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不过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还没到期可以搬走吗
可以。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一)合同期内不交租金,这需结合租赁合同,延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及延付租金是否约定有合同的解除。
(二)添附问题,主要还是看合同,合同没有约定的,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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