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8-5日我在某有限责任公司录用,职业高压电,工作地点,地下配电室。试用期一个月,工资800元,从第二个月起算正式工,工资900元,免费供应工作餐和主宿。工资扣一个月的,每月20号发前一个月的工资。我是2003-8-6日上午8:00上的班,到了9月20号公司按600元发给我工资,我没有领,经过和经理勾通,他根本就不承认,说是试用期基本工资600元,奖金200元,一般的都没有奖金,除非干的特别好的,要么按照当初说的付你800元你离开公司,要么从第二月起基本600元,奖金150--300元。第二个发我800元,合同不签,到了12月份才签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内容与事实不付,我们配电室3个人24小时班,合同按排是正常班,加班费另算,实际不付。社会保险让我们自己上,多次要求来的是在2004-7-6上午到办公室办理手续,合同到期没有通知我们。2004-7-7日我去了劳动监察大队举报,7月29日劳动监察大队说找不到公司地址为由让我撤诉,我要亲自带他们去,回答是没有时间,电话联系经理不告诉公司地址。让我配合他们的工作撤诉,并要我在时间上写7月9日,我还是写了7月29日。别的我都按他们写好的在上面签了名。我没敢得罪他们,我回来找了,公司员工都不敢说。。。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为盼?从你介绍的来看,应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向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时效应从7月6日起算,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部门反应。时效应从7月6日起算,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应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时效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部门反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60天的时效,如有必要可以进一步咨询。建议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从7月6日起算,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抓紧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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