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09年9月1号这家公司的,今年12年8月份续签了合同从9月1号开始的工资是税前2600,但到我10月份拿到工资的时候是税前2400,请问我可以提出被迫辞职书要求公司赔偿我的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及其他关于年终奖等相关的赔偿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及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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