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是指实际需求贷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程序在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名义在金融部门获取的贷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名义借款人未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独立承担。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如果出借人明知是借名贷款,比如名义借款人向贷款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律师补充:
借名贷款产生的原因多数是由于实际用款人自身不符合贷款条件所引起,比如实际借款人的资信、借款数额限制、实际借款人拖欠金融机构债务等问题,实际用款人由于自身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贷款,以名义借款人的名义申请贷款。
借名贷款”一般情况下涉及的主体:
1、实际用款人;
2、名义借款人;
3、银行等金融机构;
4、担保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借名贷款行为包括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内部借名关系,以及行为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外部借名借款关系。
“借名”贷款实际上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即使不存在“牟利”性质,也因扰乱了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因此,大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充分考虑借名贷款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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