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并不能进行抵押民间借贷的操作。房屋实施抵押借贷的过程中,需递交包括但不仅限于权利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动产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由于此类房屋缺乏相应的产权证明,无法完成抵押登记程序,因此一般情况下请求无法获得批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