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应持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病历卡(医疗卡)、二寸免冠近照七张,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初审合格的,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区残联核实申请人相关资料后,在申请表照片粘贴处加盖钢印。2、申请人凭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估,由医生填写一式三份评估表,经医生签字(盖章)并加盖区残疾评估专用章后,由区残联到评估医院领取。3、区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指定医院做出的残疾评估结果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将评估表的相关信息输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根据残疾评估结果填写和打印残疾人证书的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估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批备案。
残疾证怎么办
办残疾证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指定机构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最后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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