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别人能看到吗
1.无法通过网络公开查询,需携带个人证件至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并申请复印。
这涉及当事人隐私权益;相关权利人可以向婚姻缔结地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2.双方协议离婚,应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至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协议内容需明确自愿离婚意愿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协商结果。
离婚申请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双方需度过规定期限的离婚冷静期后再次申领离婚证。
如未在该期限内领取,则视为撤销。
起诉离婚须有合法证据与材料,法院方可依法受理。
仅当确认双方感情破裂时,方能依法判离。
所需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有效结婚证、原告身份证件、户口本。
若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提供此前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姐弟买房怎么写
对于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夫妇,需要依据各自拥有房产的情况及当地房产法规来评估其归属权。
若离婚后房产归于单人名下,应视为该人私人财产,而非共有财产;即便购房后二者重修旧好,此房产亦不会自动成为夫妻共有的资产。
反之,若在离婚程序中,双方仍未解除婚姻关系时购入房产,则无论由哪一方出资购买,均属夫妻共同所有,除非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并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此时才可视为子女个人所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无论购房协议如何签署,只要双方无明示为个人所有,即视为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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