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资公司资产属于谁
个人独资公司的老板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可以随便动用公司的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自然人独资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
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独资企业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
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
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
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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