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特殊情况下延迟交付房屋情况下的退房流程如下描述:首先,购买者需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向商业房地产开发商明确表达其退房意向;其次,在收到购买者提出的退房请求后,开发商拥有义务在十五个有效工作日期限内向购买者全数退还购买者之前支付的所有买房款项,并且同时终止双方原本签署的购房协议以及任何相关的补充条款的法律效应;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涉及到的各方未能按时完成相关的退款手续,那么从第十六日起直到购买者实际收到所有应偿还的款项为止,开发商需要按照每日总房价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购买者定期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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