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移送管辖是可以上诉的,由于各种原因,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
一、移送管辖的概念及特征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移送管辖的特征如下:
1、受理的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
2、受理法院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3、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移送;等等。
二、管辖权异议会拖延多久
1、提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天的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
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4、上诉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般来说,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比较晚,那么拖延的时间会更长。
若法院审理认为确实出现应当移送管辖等情况,法院将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移送管辖后需要做什么?
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移送管辖后,接受案件的法院需要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决定起诉的行为。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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