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户口本所需手续和资料清单
补办户口本所需手续和资料清单:首先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然后,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月内未找到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补办户口本需要的资料:身份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户主身份的东西,也可以是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去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补领书面申请,若户主无法本人办理,需要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二、户口迁走了还能迁回来吗
户口从原户籍迁出了,还可以申请迁回原籍。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户口本作用是什么
户口本一般有以下作用:
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
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
5.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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