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儿童,法律原则性地推崇由其母亲进行直接抚育。
基于此,若新生儿仅有两个月大时,法院往往会作出有利于母亲的抚养权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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