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没有第三者离婚有没有赔偿
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没有权索赔。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没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是当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而且,在现今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多数情况下存在夫妻一方违背婚姻义务,不履行婚姻责任,从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使另一方不同程度地遭受人格或精神上的损害。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女方如果要求起诉离婚的话,必然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还有没有就是一些证件材料的,因为这样的话才能够证明民事诉讼主体,一切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材料都是可以提交给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判决。
二、女方提出离婚有没有赔偿
女方提出离婚只要男方没有没有过错行为就不会有没有赔偿。我国公民依法享有没有婚姻自由,既有没有结婚自由也有没有离婚自由,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没有权提出离婚。只要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女方不会因为提出离婚而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没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没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没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没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没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提出离婚只有没有在法定情况下能获赔偿,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没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没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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