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的条件有: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名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发现电子签名的任何变化;
4、签字后可以发现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变化。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怎么鉴定
电子签名并不是简单的将签名图形电子化,而是使用了电子签名技术,使用数字证书和加密手段,保证签名主体可识别、签名内容未被篡改过。虽然打印出来的图形与复印的是一样的,但是在系统里是使用了电子签名技术的。复印签名无效是因为无法证明签名真实性。电子签名通过电子鉴定技术是可以鉴定的,电子签名的鉴定属于数据电文鉴定。
数据电文的鉴定主要是对电子签名数据和数据电文生成、传输、存储系统的鉴定。审查一份数据电文的真实性主要审查:
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其他相关因素。
如果是没有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鉴定起来非常麻烦,需要对数据电文生成、传输及存储系统进行一系列的鉴定,来保证数据电文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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