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交通事故受伤工伤法律适用哪条
对于有关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依据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视角进行深入解析。
具体而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指出,职工在下班回家或上班途中,遭受非其本人重大过失引起的交通事故或遭受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则应依法认定构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往往不能如愿认定为工伤,如建筑行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的情况认定难,责任划分不清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难,调查取证难,申请人作虚假材料惩处难,工伤认定及取得待遇赔偿难。
二、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关于因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准则如下所述:第一种情形,假设在车辆已经安全停妥之后,驾驶员已充分履行提醒义务,而由于乘客误操作开门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那么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应当由乘客来承担;反之若司机同样尽责提醒,但乘客仍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则责任方应该是事故的另一方。
第二种情况,当车辆正常停放时,驾驶员未能尽到提醒义务,从而导致乘客在开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驾驶员将被视为主要责任人,同时乘客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一种可能,即车辆违规停放且开门引发事故,在此情况下,驾驶员与开门者均需对事故负有全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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