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办居住证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申办居住证。其中以合法稳定就业申办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申报居住登记后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连续就读的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二、珠海居住证办理材料
1、《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申报时领取的)
2、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身份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4、《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在办理窗口领取)
5、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缴纳已满6个月社保记录。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连续6个月申报居住登记记录(以公安登记记录为准,按每月签注申报一次计算)。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就读学校统一制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连续就读的证明和连续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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