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软件开发的著作权要求须在产品名称或者商标上,再加入相关软件的用途信息并以「系统」或「软件」作为后缀。
此外,软件的标题部分需要遵循的原则是必须包含平台、系统和软件等字眼,共同构成完整的作品称呼。
然而需要提出的是,尽管版权法对于标题的保护缺乏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涉及到对著作权标题的保护需求,则建议通过申请注册商标来实现。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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