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主张您赔偿损失的,除证明用人单位与您有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行为,还负有证明造成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需举证证明您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若其无法证明,则只能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一般来说,下列证据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即劳动者到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新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从事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
(3)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
(4)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据;
(5)
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此方面的证据有原始证据最佳,如果没有,应该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6)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名片;
(7)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8)劳动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证据,劳动者在公司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证据;
(9)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事实的证据。
3、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员工离职前月工资收入、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单位实际向员工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等情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其本质是将劳动者合法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划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目的是规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义务。因此,该约定应属无效约定,自始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注意事项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首先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协议的禁止内容,最后是双方必须履行权利与义务,没有履行的处罚措施是否有保障。
1、法律规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
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竞业限制禁止内容
竞业限制禁止内容:行业范围、职责权限、竞业限制年限、竞业限制期间支付的费用,是按年还按月支付;防范措施、取证等,一旦调查取证属实,如何进行赔偿或诉论赔偿问题,对竞业限制人员的物质保证等措施,对今后违约能起到一定帮助。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倍给予赔偿。
3、双方必须履行的权利与义务,违约的措施等
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对竞业限制协议,必须写清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竞业限制期间,当事人的经济补偿金是按月给予更合适一些,必竞每月有经济收入,正常的生活保障,能得到保证。当事人才不会去想自己的竞业范围内的事情,否则,就有可能从操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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