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离婚孩子探望权谁决定
顾名思义,探望权是法律所给予离婚父母双方某一方的权利之一,所以探望权的判决理所当然是由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定,当然探望的时间以及探望的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商量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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