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追诉标准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经审查决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有控告人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网上立案流程大致步骤有哪些
网上立案流程大致步骤有:
1、登陆法院网,点击网上立案;
2、当事人或代理人点击创建网上立案,进入网上预约登录界面;
3、使用您的证件登录系统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一审立案的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及具体案由;
4、应准确填写诉讼标的金额、执行类型、执行依据和执行依据文件编号;
5、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身份信息后,应当按照要求上传起诉书或者申请书、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完成后,您可以点击提交,在线预约完成;
6、网上预约申请审批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书面起诉或者申请材料到预约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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