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伤残鉴定通常在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但如果伤情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向合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必须取出固定物才能进行残疾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事故医疗伤残鉴定标准
评残等级的分级原则是: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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