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驾驶状态下的机动车辆,发生仅涉及自身的意外事故时,倘若此次事故的责任方在于驾驶员,并且被保险车辆已经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部分),那么此次事故可由该车辆所购买的车险负责理赔。若车主本人在本职车险之外另行投保了人身意外险,那么在意外事故发生后,也可以通过意外险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用部分将在意外险理赔中扣除先前已经从车险理赔中所获得的部分。反之,如果乘坐的车辆没有取得有效的行驶证,或者驾驶员没有持有合格的驾驶证,亦或是驾驶员存在违规驾驶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事故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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