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人未能如期归还所借金钱之情形,作为债务人性,应理智对待,切勿擅自采取任何有权对债务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强行手段。
这些严厉的法律行为理应由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机构即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因此,债权人无权自行设立此类强行规定,而应首先向当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并在获胜诉判决书后,依据法律明确许可,严谨地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若债权人擅自对债务人的财物进行处分或处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债务人权益,从而面临相应的侵权责任与制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