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且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以在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中报考:1.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2.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非 广 州 市 户 籍 初 中 毕 业 生 如 何 报 考 省 属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初中毕业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可以通过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进入高中阶段继续学习。然而,省属公办普通高中并非所有学校都面向非广州市户籍学生招生。对于非广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要报考省属公办普通高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的规定,非广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需要提供广州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和学籍证明,并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才能报考省属公办普通高中。
此外,学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要求。例如,需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总之,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想要报考省属公办普通高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提供广州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和学籍证明,并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要求。
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想要报考省属公办普通高中,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提供广州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和学籍证明,并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要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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