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虽变更名称仍应偿还债务
时间:2023-06-09 11:05:22 3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日前,门头沟法院审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玉磁公司给付原告雷某加工费3万余元。

2004年5月,雷某与玉磁公司订立口头协议,约定玉磁公司委托雷某为其加工产品。后雷某履行了加工义务,玉磁公司未提出异议,并于10月为雷某出具加工费结算清单,确认加工费为3万余元。后玉磁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力邦创天公司,雷某多次向其索要加工费遭拒。无奈,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力邦创天公司给付加工费3万余元。

在庭审中,力邦创天公司以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现公司不清楚以前债务为由拒绝给付雷某加工费。

法院认为,雷某与玉磁公司加工订做关系明确,雷某履行加工义务后,玉磁公司应当履行支付加工费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玉磁公司的企业法人名称变更后,其权利义务应当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力邦创天公司享有和承担,故雷某要求力邦创天公司给付其加工费3万余元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全文3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定代表人 最新知识
针对企业虽变更名称仍应偿还债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企业虽变更名称仍应偿还债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