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手印的借据具备法定的法律效力。
借据,作为一种明确和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文书,通常由出借人亲自书写及署名章印,意在明确被借款人已经成功地承担起借据所示金额范围内的债务责任。
若缺乏借据或相似的相关证明文件,可能会导致您将资金借给他人后无法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进行借贷操作前,务必完成周全稳妥的借款协议。
当双方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的形式来签署合约时,从双方扣押签字、加盖公章或拇指指纹的时刻开始,合同即宣告成立。
通常情况下,只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经过双方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签署、按拇指指纹,且确认协议达成过程中各方面都自愿、真实,不受任何威胁或欺骗等因素影响,那么这类协议便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各方当事人决定使用合同书形式来签订合同时,仅需在所有主体均已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拇指指纹后,合约即可正式成立。
在此之前,若一方当事人已经先行执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另一方也予以接受认可,则该份合同亦可视为在签字、加盖公章或拇指指纹之际已然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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