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去死违法。帮助自杀,是指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在精神上加以鼓励,使其坚定自杀的意图,或者给予物质上帮助,使他人得以实现其自杀意图,或者受已有自杀意图者的嘱托而直接将其杀死。教唆自杀行为。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通过劝说、利诱、命令、胁迫等方法使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由于教唆者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教唆对象为无责任能力人,教唆者应以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对待。教唆未达到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杀害他人,由于行为的实施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行为者实际上是教唆者的“工具”。此教唆者在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被教唆者实施的行为应视为是由教唆者本人实施的。教唆者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一、教唆犯罪的证据是什么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属于间接正犯,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教唆犯罪的取证包括证人、证词、录音、录像、通话记录、手机短信息等等。证明他人对犯罪嫌疑人有教唆行为,主要还是重视证据已经相互印证的证据链,而不是孤立的证言、证词或者表面现象:1.首先是否有犯罪动机,譬如随便说A教唆B去干的,但是A本身和案件无任何关系,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在外。2.其次要有证人、证词,包括录音、录像、通话记录、手机短信息等直接有利的证据,彼此互相印证。3.必须具有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才能算是教唆行为。
二、间接正犯和教唆犯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
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情况: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
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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