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抢注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应该分情况讨论。“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起诉不侵权的情形有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起诉仍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1.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2.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及无效宣告案件的个案审理中,符合以下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该条款: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
3、系争商标申请人具有恶意。
三、商标抢注合法吗
合法。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即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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