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卡注销以后里面的钱关于个人部分是可以取出来的,但是单位或者企业交的那部分就不行了。注销以后在新的社保中心重新开户办理的社保卡,会从头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原先的社保卡已经交了两三年左右了,但是注销重办以后将从零开始计算。所以社保卡想要进行注销的话,在注销之前可以将社保卡里面的钱进行一定的查询,如果发现自己的社保卡中有钱的话,可以去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购买药物或者其它的一些物品。当然也可以选择将社保卡里面的钱转入相关的金融账户之中。
死亡注销户口后银行卡里钱还能取吗&&&
一、死亡注销户口后银行卡里钱还能取吗
1、可以。如果储户本人过世,可分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5万元以下,储户留有存折和密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5万元以下,储户留有存折但不知道密码,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继承人凭公证书到银行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才可支取;
(3)金额5万元以上,储户留有存折和密码,还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继承人凭公证书办理支取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利用银行卡行骗的情形有哪些
1、盗用他人银行卡。此类犯罪行为较常见,通常为犯罪分子以偷窃、骗取、抢夺等方式获得他人银行卡,然后假冒持卡人进行消费或与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欺诈套现;
2、窃取他人个人信息申请银行卡。伪造或盗用他人身份证件,使用虚假的申请资料申领银行卡后进行恶意透支,从而致使被盗用身份的人资信受到损害;
3、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取持卡人卡片信息制作伪卡。利用偷窥、骗取,或其他各种高科技设备等手段窃取持卡人的卡片信息及密码,然后制作伪卡,并利用复制的银行卡进行消费或提现;
4、虚假公告。在自助设备上粘贴虚假的升级公告、紧急通知,诱骗持卡人按照虚假公告上的内容操作,将资金划转到不法分子的账户中;
5、改装自助设备。在自助设备上设置障碍或改装,造成持卡人以为吞卡或设备故障,而后不法分子采用热心帮助或欺骗持卡人拨打公告中虚假的银行值班电话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密码,待持卡人离开后,取出卡片迅速提现后离去;
6、商户收银人员银行卡欺诈。商户收银人员在持卡人用银行卡结账时,通过使持卡人在空白签购单签字或重复刷卡扣账等手段对持卡人进行欺诈,甚至以帮持卡人去收银台结账为借口,进行卡片掉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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