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讲,社会保障基金与证券市场可以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证券市场可以通过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的减持实现国有资产的变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资金,解决社会保障基金转型期的资金窘迫;证券市场可以通过各种证券、债务组合或金融创新帮助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基金的大量滚存资金可以托起证券市场,成为活跃和稳定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在欧美的经济体系中社保基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支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其资金的60%-70%由社保基金充实。这一点很值得我国在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基金改革中予以借鉴。而且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已开始发展的情况下,提及由社保基金充实证券市场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
社保基金的投资要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在银行存款、国债安全但不能满足保值增值要求的今天,社保基金急需一种收益比国债大,风险比股票小的金融工具,开放式基金恰好满足了这样的要求。而且,开放式基金的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或收回资金,这既可以满足社保基金流动性的要求,同时又可以适应社保基金结余额下不断变动的需要。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水平低下,致使基金行政管理机构与基金投资营运机构分设的呼声日益高涨。据悉,相应的政策即将出台。一旦管理与运营分离,将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交付基金管理公司,利用基金管理公司专业人员的知识、经验降低管理价格和管理风险无疑是最为明智之举。
在国外成熟市场,不仅基金品种丰富,保险公司还通过委托外部专业机构管理、由控股公司的投资子公司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保险投资。
保险资金入市既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随著我国中央银行多次降息,保险公司的传统产品发展遇到了不小的困难。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受限制过多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障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对于我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保险公司认为,保险资金入市还存在投资品种单一和渠道不畅的问题,更希望进一步开放保险资金入市的投资范围,特别是能让保险公司参与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事实上,对于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不仅在保险界,而且在证券界均有过一段时间的探讨了。有的专家认为,目前保险公司是基金市场的最大投资者。保险公司对开放式基金有一定的参与意愿,这对其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品种、改善资产组合匹配是有利的。但保险公司介入开放式基金的程度,取决于对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市场比例的放宽和开放式基金方案条件的优劣。由于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收益率和流动性的特殊要求,对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市场的比例限制应适当放宽,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涉足开放式基金市场。
有的保险业人士更明确指出,只有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设立、发起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在保险公司充分参与的情况下,才能建立符合保险资金特点的基金类型,使基金的投资目标能更好地适应保险资金的风险收益要求,同时保险公司的参与,也能够有效地监督基金的管理和操作。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内部设立的投资部门来完成;另一种就是成立专门为资金运用服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接受适合保险资金投资理念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如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也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此外,根据中美世贸协议,中国将允许外资参与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分享资本市场发展的成果。那么国内保险企业起码应当获得与外资保险公司同等政策待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也符合国际惯例。面对我国加入WTO后保险业所面临的冲击,民族保险业应力争在保护期内逐步介入资本市场,增强与国际同行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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