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法现状分析
随着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确立了我国现行医疗事故民事赔偿争议解决方式的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当事人双方不愿意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功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调解;三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方式相比:一是增加了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二是将卫生行政处理的补偿改为卫生行政居间调解的民事赔偿;三是将诉讼解决方式明确为民事诉讼,这一方面表明了《条例》的巨大进步,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行解决方式途径仍然存有缺陷,同时《条例》仅为行政法规,其中关于医疗损害人民法院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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