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伤残6000的月薪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工伤10级职工可享受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工伤医疗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业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和第64条规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基金按省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器械安装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但将由单位按月支付
5.用人单位负责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的护理
6.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津贴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业企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
8.劳动终止或者终止时,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残疾一次性就业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切费用
个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支付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如果我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伤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一次性工资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资本金,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9个月工资,10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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