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公布了新修改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对于扰乱法庭秩序做出了新的规定,近日最高院公布了新修改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对于扰乱法庭秩序做出了新的规定,那么扰乱法庭秩序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人民法院法院规则》第二十条,以下五种行为扰乱法院秩序的,应当受到处罚:(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性、腐蚀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二)哄闹,冲击法庭;(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者;(四)破坏法庭设施,抢夺或者破坏诉讼文和证据;(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扰乱法庭秩序罪一般会怎么判?
扰乱法庭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法庭秩序是指为了保障法庭开庭审理诉讼案件的各种活动得以正常顺利进行,要求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共同遵守和维护的秩序。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条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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