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如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遭到非法解雇,经济赔偿金应以双倍之数进行计算:首先,需根据该员工在公司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为标准,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其次,若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将视同为服务一年,以此类推计算;再者,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须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最后,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直辖市及公司所在地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赔偿金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予以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二、一个多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
如用人单位从雇佣员工开始起算,满一个月但不满一整年尚未与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应按月度支付给该员工两倍于原合同约定薪资的金额作为赔偿金。
反之,如已经确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而双方却未能同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作为雇主方有责任在雇佣关系开始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开始工作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自雇佣关系正式生效的那一天起,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将随之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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