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公证程序有:
1、去到公证机关,在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根据领取编号办理业务;
2、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
3、材料齐全的所有证据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交给承办公务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在公证员受理审核后,出具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公证书。
没有子女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没有子女的遗产继承顺序有配偶和父母。
1、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子女,则由配偶和父母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其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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