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有: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手续
各大城市的商品房买卖流程大同小异,基本流程一般为: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预售登记→《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付→办理大确权证(即初始登记)→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办理抵押权登记→买受人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登记。《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预(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商品房预售,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在许多城市出台房地产政策,经常变化,导致时而具有购房资格时而不具有购房资格,因此建议购房者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去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二、买房签完合同后还应该办哪些手续
首先买房签合同的基本合同流程如下:
第一,购房者签署认购书,缴纳购房定金。
第二,开发商下载签合同,双方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签署。
第三,购房者缴纳首付款,开发商将首付款打至房管局的资金监管账户。
第四,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署正式合同。
第五,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管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六,办理贷款手续则需要与银行签署按揭贷款合同及系列文件。
因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购房款不是一次性支付的,买家还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首先,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其次处理贷款问题,还需涉及到过户和交税的问题。
再者,处理过户问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要到房管局所在地的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手续时,买卖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资料。
最后就是交房问题,双方达成房屋交付使用后才正式完成交易。
三、开发商挪用购房款属于诈骗吗
严重的就是违法行为。相关规定据了解,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购人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细则指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蓬江区、江海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新会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购房人向开发企业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需依合同约定将房款存入该预售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避开监管自行直接收存购房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开发企业应将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时已收取的定金,在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及时转入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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