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补贴发放标准
一、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1.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0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120元/人;
2.对介绍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市内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5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200元/人。
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当年度新录用“五类失业人员”,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50元(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失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流程
一、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条件、流程
职业中介机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基金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经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失业人员就业花名册》(同时附电子表格)(附件2);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证明或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
4、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
6、年度高校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7、其他按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职业介绍补贴。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条件、流程
“五类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合格以后,培训机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3);
2、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前批准的培训计划,
3、《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同时附电子表格)(附件4);
4、《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核发登记表;
6、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的原件;
县、区、市三级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逐一审核通过后,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再将补贴资金以银行打卡方式发放至补贴对象个人。
全文7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