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的简介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二、海南省人才引进新规:购房不受限,租房有补贴
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5月13日,海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吸引各类人才20万人左右;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1)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可落户
按照海南这一计划,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可以到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2)高层次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的限制,也包括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杰出人才可住免租金赠产权公寓
对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将按人才层次和相应标准,提供150至200平方米的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除此之外的高层次人才,发放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拔尖人才每个月5000元,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每个月3000元,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生每个月2000元,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每个月1500元。
比如引进的领军级人才子女,户籍落户到海南以后,参加高考不限报。还有其他层次的人才子女,如果转入海南就读高中,转入学校按原就读学校相当等次的原则予以解决。
(4)创业可申请零租金办公房
来海南自主创业的人才,可以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零租金办公用房。
(5)评价和退出机制同时实施
针对引进人才,海南省还完善相关的评价和退出机制,实行“五年两次”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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