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它的应用给现代化社会带来了不可缺少的好处,但同时有些危险货物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导致各种事故和疾病的发生,因而引起了人类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危险货物运输时需要严格审核。那么,危险货物出口要怎么办理呢?
一、所需单据应由发货人/货代提供,计划员收集后,审核一下单据是否齐全、有效、真实无误。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3.安全适运申报单;
4.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5.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
二、下列单据由船方提供:
1.机械通风
2.危险品适装证书
3.测温探头
4.危险品装船位置图。(船代可自己做)
A、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单:
托单上注明中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联合国危险品编码(UNNO.)。
B、提前四天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
1.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危包证显示数据应≥报关数据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3.产品说明:中英文对照
4.出口报关单(a.核销单b.发票c.装箱单d.报关委托单e.出口报关单)
C、备货装柜。
确认提单!!!
危险品操作一定要提前确认,而且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船东要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越高。
装货时要有海事局公安或消防及外理,装卸公司业务经理等到现场监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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