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追回的相关规定。当被告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债权人可以在得知被告公司破产或解散后,立即申请债权申报。法律规定,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债务的追回:债权人可以在得知被告公司破产或解散后,立即申请债权申报。法律规定,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公 司 清 算 与 债 权 人 权 益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债务清偿和分配剩余财产等过程。在此过程中,公司清算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清算与债权人权益的关系如何呢?
首先,公司清算应保障债权人利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清算应当优先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因此,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应当尽力清偿债务,以减少对债权人的影响。
其次,公司清算要求债权人参与。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但知道公司应当清算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清算。这说明,债权人并非公司的成员,但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权监督清算过程,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与债权人权益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公司清算应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同时要求债权人积极参与清算过程。在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公司清算也有助于维护公司法人人格尊严。
法院判定公司破产或解散后,债权人应立即申请债权申报。公司清算应优先清偿公司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日内请求清算。公司清算与债权人权益的关系密切相关,两者相辅相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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